首先,請入圍團隊先回函告知是否已收到入圍訊息。

接著,請注意以下的入圍手續:

 

(一)每隊需繳交5000元保證金,保證金匯款證明。

 

 1. 20101220前未完成入選手續者視同放棄。放棄之名額由候補團隊遞補,並於7天內完成候補手續。

 

 2. 轉帳帳號、戶名:「社團法人台灣台灣金甘蔗影展協進會」,郵局代號700   局號0101481帳號0595063。轉帳後請傳真轉帳單至

     07-6111016並來電: 07-6119283確認。

 

 3. 轉帳證明正本與授權書正本,請掛號寄至台灣金甘蔗影展辦公會址高雄縣橋頭鄉興糖路15號收,確認後才完成入選手續。

 

 4. 執行期間內若無法完成作品或臨時退出,將沒收保證金。

 

 5. 影展期間違反大會規定,干擾其他參展團隊者,將依情節大小扣留押金,順利完成作品並完成退宿後,領回押金。

 

 6. 大陸團隊因為入境手續,另以email通知需繳交之證件,請留意作業時間,必需盡速辦理。

 

(二)報到:2011123上午0900-1030至金甘蔗影展全球總部進行報到進駐手續。

 

(三)影展期間每隊由大會派置團隊經理人一名,協助提供各隊在地需求的管道及大會聯繫。

 

(四)活動重點行程:

 

 1. 開鏡儀式:2011123上午11001200

 

 2. 現地拍攝、現地後製,製作完成參展影片:2011123129

 

 3. 踩街:130下午300~400(團隊宣傳時間)

 

 4. 首映暨頒獎典禮:130晚間600~1030

 

 5. 金蔗會:130晚間:1030~1130

    

(五)繳交影片:

 

 1. 交片時間:2011129下午2點至4點以前繳交

 

 2. 影片規格:影片(長度需於10分鐘以內)10秒預告片,請交AVI檔(NTSC720×480規格)以及DVD檔各1份、劇照三張(電子檔

       須300dpi以上)

 

 3. 逾時交片或未交片,取消參賽資格並沒收押金。

 

 4. 影片超過十分鐘:一律不列入金甘蔗獎評審、不在首映會播放該片,但可參與其他獎項評選及收錄於影展DVD作品集。

 

(六)決賽評選:於 2011130晚間頒獎典禮中宣布評審結果

 

(七)版權問題

 

 1. 參賽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及作者共有,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。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非營利或贊助性推廣(如公佈上網、光碟、有

       聲出版、公播等)、保存及轉載之權利,不另付作者酬勞、版稅。

 

 2. 參賽作品如有著作權法糾紛涉訟,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資格,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,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
 

 3. 抄襲他人作品,或冒名參加者,其侵犯著作權部分由團隊自行負責。 

 

(八)填寫申請表資料,倘經查明與事實不符者,本會得撤銷其資格。

 

(九)所有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底,本會恕不退件。

 

(十)影展期間場地注意事項:請愛護拍片現場一草一物,勿毀壞古蹟,若無法復原請勿使用。若造成場地破壞且經人檢舉,大會將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該場景管轄規定,追究賠償責任。

 

(十一)參賽者應尊重本章則,對執委會與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。

 

(十二)本大會有修改簡章權利。

 

(十三)相關未盡事宜,請洽官方網站或大會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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